2012大庆中考体育考试监考人员守则
1、监考人员是实施考试真实有效的鉴定人,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,坚决制止违规行为,以严肃的工作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监督、检查工作,确保考试公正、顺利进行。
2、监考人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,熟悉监考业务,掌握相关政策、规定。
3、监考人员必须佩戴规定标志,要严格遵守监考时间,不准擅离职守,无特殊情况,不准进入其他考场。
4、开考前二十五分钟(首考三十分钟),监考人员按交接手续领取考试器材及用品,并检查是否正常。
5、开考前十五分钟(首考二十分钟),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,认真核查考生准考证,确认考生身份与准考证是否一致。
6、监考人员有权制止未佩戴规定标志的人进入考场。不经市教育局批准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考场内照相、录像。
7、监考人员对考生一般质询要热情回答、耐心细致。
8、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隐瞒袒护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(如吸烟、闲谈、阅读报刊杂志等)。
9、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要认真核查、封存成绩记录单,做好数据接收工作,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汇报。
10、监考人员协助考生作弊或放任考生违规的,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